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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0万吨/年锌冶炼生产线次氧化锌脱氟氯工艺技改和废渣综合利用及环保处置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公示
来源: | 作者:蓝天高科 | 发布时间: 2022-02-25 | 1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0

万吨/年锌冶炼生产线次氧化锌脱氟氯工艺技改和废渣综合利用

及环保处置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公示 


       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蓝天公司)位于泸溪县内的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建区的一家电锌冶炼企业。公司原有1万吨/年铜镉渣综合利用装置2011年通过了环境管理部门的验收,验收批复(湘环评验[2011]40号);原有11万吨/年电解锌湿法冶炼生产线2017年3月通过了环境管理部门的验收,验收批复(湘环评验[2017]30号)。

       本次验收范围中“锅炉煤改气项目”,投资1650万元,利用企业原有预留用地,建设3个100m3 LNG天然气储罐(仅对本企业进行供气,不外售)、2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以及配套建设内容等。“锅炉煤改气项目”于2020年3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部门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批复文号泸环审〔2020〕2号。

       同时本次工作仅对“11.0万吨/年锌冶炼生产线次氧化锌脱氟氯工艺技改和废渣综合利用及环保处置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仅涉及该项目中“新建一条6万吨/年含锌废渣回转窑火法冶炼次氧化锌生产线”。该项目于2020年3月18日由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批复文号州环评〔2020〕7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公司通过建设安装,项目的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毕,同时已进行部分设施的调试,目前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拟于2022年2月25日起进行该项目整体及配套环保设施的试生产相关活动。

       特此公示!

 



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