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1〕5号及《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我单位(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及监测方案。
我单位承诺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附件1: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2021年度)
附件2: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